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征求意见稿)》,本标准规定了海南省行政主管范围内锅炉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和监测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适用于在用锅炉的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以及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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